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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

2019/11/28 14:43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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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: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


  1.施工单位不良行为(5大类41条)


  资质不良行为(资质+证书+名义)


  (1)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,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;


  (2)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;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;


  (3)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;


  (4)涂改、伪造、出借、转让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》的;


  (5)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、考核,未取得证书上岗,情节严重的。


  2.承揽业务不良行为(招投标+承发包)


  (1)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、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;


  (2)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,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;


  (3)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,骗取中标的;


  (4)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,情节严重的;


  (5)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。


  3.工程质量不良行为


  4.工程安全不良行为


  5.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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